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材市场营销和纳税的关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材市场营销和纳税的关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材销售行业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一般纳税人17%;小规模收入3%一般纳税人: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
基本税种和税率:
1、增值税按销售额缴17%缴纳(小规模纳税人3%);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2缴纳%;
5、印花税按购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车船使用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8、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9、发放工资奖金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销售建筑材料(例如钢结构企业)的同时提供建筑服务的,可在销售合同中分别注明销售材料价款和提供建筑服务价款,分别接照销售货物和提供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注明的,按照混合销售的原则納增值税。河北、湖北、湖南、海南、山东等地税务机关都曾按照上述政策口径掌握。不过,在2016年7月8日网上答疑时,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答复:…对一项混合销售行为,无论是否分开核算销售额,均按上述规定执行。即按照混合销售的原则纳增值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材市场营销和纳税的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材市场营销和纳税的关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